事項或違法行為名稱 |
噴粉車間 20 區(qū)使用非防爆電氣設(shè)備 |
對應(yīng)權(quán)責(zé)清單中的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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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請說明理由和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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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公示的信息項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廣東永豐智威電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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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身份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783096920767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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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廣東永豐智威電氣有限公司噴粉車間20區(qū)使用非防爆電氣設(shè)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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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文書編號 |
(開平)應(yīng)急罰〔2023〕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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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事由 |
安全生產(chǎn)隱患管理類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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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
《工貿(mào)企業(yè)粉塵防爆安全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第(二)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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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jié)果 |
決定給予人民幣10000元(壹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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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3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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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jī)關(guān) |
開平市應(yīng)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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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項,請補(bǔ)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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