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或違法行為名稱 |
開平市國順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對“11
·30”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 |
對應權責清單中的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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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請說明理由和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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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公示的信息項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開平市國順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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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身份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7831942932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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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開平市“10·26”一般生產(chǎn)經(jīng)營性道路交通事故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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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文書編號 |
(開平)應急罰〔2022〕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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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事由 |
生產(chǎn)安全事故責任類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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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第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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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果 |
處罰款人民幣壹佰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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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2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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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開平市應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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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項,請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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