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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審計局以“四個提升”扎實推動審計整改落地見效
為進一步發(fā)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的“經(jīng)濟體檢”作用,市審計局聚焦審計整改,將審計整改工作列入全局常態(tài)化工作,以“四個提升”扎實推動審計整改落地見效,做好審計“后半篇文章”。
一、關口前移,提升審計整改時效性
強化提前意識。在審計過程中對整改難度較小、能立行立改的問題,整改工作提前介入、關口前移,在審計期間及時提出整改反饋及要求,督促被審計單位做到邊審邊改、立行立改,審改結合。2019年至2020年,市審計局出具42份審計報告,其中12份審計報告涉及邊審邊改。該舉措體現(xiàn)審計整改及時性,強化了審計整改的落實力度。
二、精細管理,提升審計整改規(guī)范性
明確整改規(guī)范。一是建立整改事項臺賬,明確整改事項、規(guī)定完成時限等措施,實行清單制管理,使審計整改任務一目了然。二是實行 “掛銷號”制度,一事一號,對賬對證據(jù)銷號,對未整改到位的事項發(fā)送整改督促文書跟蹤后續(xù)整改。三是組織對上一審計年度的審計項目整改情況回頭看,開展交叉、實地檢查,著重關注審計整改的實效性及后續(xù)性,更好發(fā)揮審計整改的“愈后防復”作用。
三、主動作為,提升審計整改服務性
抓服務促整改。一是堅持監(jiān)督與服務并重,對被審計單位全程指導、全程督辦,及時分類指導,尤其是對上級審計機關的查出問題整改事項,積極與上級審計機關銜接溝通,持續(xù)跟蹤指導,服務推動上級審計整改工作落實落細。二是堅持當下與長遠并重。在整改具體問題的基礎上,推動健全完善長效機制,將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與建章立制、完善內(nèi)部治理相結合,2019-2020年促使完善相關規(guī)章制度37項,努力做到糾正問題、規(guī)范管理和促進發(fā)展一體推進。
四、加強合力,提升審計整改監(jiān)督性
增強監(jiān)督實效。一是召開2021年全市審計工作會議,會上3個鎮(zhèn)(街)部門匯報了審計整改工作,市政府對審計整改工作作出明確指示和要求,落實政府主導責任。二是從2020年起,每年市審計局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上一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并及時依法向社會公開。2019年整改完成率為93.44%,強化了政府主導、人大監(jiān)督和社會監(jiān)督合力推進整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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