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11日印發(fā)了《開平市投資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本)》。自2015年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政策實施以來,我市直接否決了一批高耗能、高污染的項目進入開平,對推進我市產業(yè)結構轉型升級起到了重要作用。
為了銜接上級政策調整、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我市對《開平市投資準入負面清單(2016年本)》部分內容進行了精簡、補充、修訂和完善,形成了《開平市投資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本)》(以下簡稱《負面清單》)。
此次主要對《負面清單》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修訂:
1.精簡負面清單內容。刪除法律明確規(guī)定且我市無進一步要求的禁限措施、刪除無特定項目指向的調控性禁限措施、刪除排放總量調控性禁限措施、刪除無管理權限禁限措施、刪除涉及已廢止文件禁限措施。
2.修訂部分行業(yè)禁限措施。對陶瓷項目(新型特種陶瓷項目除外)的禁限措施進行修訂。
3.補充完善部分條文。根據國家、省政策調整,對部分管理說明、禁限條文進行補充完善。
《負面清單》管理既是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底線和紅線要求,更是高質量發(fā)展的要求,我市將以《負面清單》為契機,倒逼產業(yè)加快轉型升級,切實提高我市環(huán)境質量。
附件:《開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開平市投資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本)的通知》(開府[2019]2號)
投資管理股
2019年3月12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