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2016〕1號
各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直、省直駐江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市委十二屆六次全會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確保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2016年政府工作責任落實清單》印發(fā)給你們,請各責任單位擔當作為、開拓進取、狠抓落實,確保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市(區(qū))政府、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抓落實的第一責任人,對各項重要工作要親自督促檢查、協(xié)調落實。各市(區(qū))、各部門單位要建立工作臺賬,分解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科學制定時間進度表,通過領導掛點督查、召開專項工作會議、現場協(xié)調會議等形式推動各項工作深入開展。牽頭單位要切實履行組織協(xié)調職責,主動與其他責任單位溝通聯(lián)系,適時采取強有力措施加強督查,確保辦理進度和實施成效。各責任單位要各司其職、主動配合,遇到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向牽頭單位反映,牽頭單位經兩次以上協(xié)調都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將問題原因、協(xié)調情況、相關建議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協(xié)調解決,確保工作不間斷落實。
二、積極主動作為
各市(區(qū))、各部門單位要積極主動作為,著力提升執(zhí)行力,更好地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取得成效。一要對照目標任務,倒排工期,對工作任務進展情況逐一梳理,針對進度滯后的事項研究提出操作性強、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限期協(xié)調解決存在問題,確保盡快趕上進度。二要主動溝通協(xié)調,加強調度,橫向聯(lián)動、有機銜接、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統(tǒng)籌推進各項工作任務。三要用好政務微博和微信公眾號,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事項要及時作出回應,對重點工作、民生事項等落實情況、階段性進展要主動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jiān)督。
三、強化督查落實
為確保2016年政府各項工作責任落實,強化督查力度,克服和防止亂作為、不作為、慢作為,保持政令暢通,市政府將通過通報情況、實地督查、下達督查通知書、提請約談、掛牌督辦等形式開展督查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有效推進,對督查中發(fā)現的亂作為、不作為和慢作為現象,將按程序提請紀檢監(jiān)察部門開展效能監(jiān)察或問責。各市(區(qū))、各部門單位要將督查工作貫穿于履行職責的全過程,開展常規(guī)督查和專項督查,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真正取得實效。自4月起,每月結束后5日內,各牽頭單位要通過市重點工作和重點項目督查督辦電子監(jiān)察系統(tǒng),將各項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報市府辦公室,反映工作進展、存在困難與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計劃。
附件:2016年政府工作責任落實清單
江門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6日